浙江泰顺林长制推动森林防火“四防”一体(推深做实林长制)
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地处浙闽交界,森林覆盖率74.6%,是国家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。近3年,泰顺县依托林长制,多维度强化火灾防控能力建设,优化提升技防、人防、物防、管理防水平。
泰顺县山区林地面积大,森林消防巡逻难以全覆盖。为此,县林长办全力推进林业、应急两部门数字防护体系深度融合,推行“高空智眼”,建设高空瞭望(森林智眼)、热感探头等静态监控设施141处,购买配置巡护无人机10台,建成“动静结合”的森林巡防数字化高空网络。
同时,将省森林防灭火在线、省静止卫星林火监测系统、耕地智保系统在县山火应急处置中心综合指挥平台进行综合应用,通过多维监控对火点火情实行动态跟踪,有效处置火源火点2365起,制止野外用火行为5495起,有力消除了隐蔽性森林火灾发生。
为全面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、专业化建设,消除“闲时耕种、火起换装”普遍难题,泰顺县林长办牵头,密切联动应急部门,开展专题研究,积极探索“森专一体”建设,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统筹纳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,将乡镇森林消防队、专职消防队有机融合,实现共用营房、训练场地、值班指挥系统和扑火装备。
目前,全县1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已与属地森林义务消防队合署建设。日常情况下,一同开展日常防护巡逻,当出现森林火情时,专职消防队将同步参与扑火任务。
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调度优势,泰顺县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。新建县级森林防灭火物资仓库,配齐配足防火服、水带、水泵等森林扑火装备设备,满足各乡镇至少50人次实战需求,并建设完成应急取水点333个,新建森林防火阻隔网带40公里,实现所有山区森林防火“阵地作战”“标准营地”建设目标。
泰顺县在林长制工作要点中明确,森林火情火灾要做到件件有约谈、件件有复盘、件件有追责,并制定出台《泰顺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等文件,明确森林防灭火组织、落实、扑救、调查和统计、奖励和处罚,以及对干部问责处理的形式、范围和流程等工作内容,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落实闭环机制。
同时,泰顺县林长办起草提请县政府印发出台文件,实行森林火情复盘报告工作新模式。该模式实行以来,通过对各类火情火灾开展复盘报告分析,形成55篇专业性复盘报告,有力督促各乡镇、各部门开展举一反三整改。
编辑:李圣薇
初审:李燕
审核:苑铁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