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森
4年赔付213万 淳安推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实现生态与民生“双赢”
林森专业号 | 2025-10-14

近年来,随着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恢复,与此同时,野生动物致害问题也逐渐凸显。浙江省淳安县自2021年9月起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,通过“政府投保、保险理赔、群众受益”模式,有效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,探索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路径。

2021年10月18日,大墅镇一种植大户收到首笔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款20723.4元。他种植的黄精多次遭野猪破坏,保险赔付及时弥补了损失。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:“林业部门投保、保险公司理赔,真正做到了既保护生态,又保障农民利益,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。”

2022年6月,千岛湖德尧果蔬专业合作社水蜜桃即将成熟,却接连遭到野猪群侵害。尽管采取了防护措施,损失仍达数万元。经淳安县林业局和保险公司现场查勘,最终赔付72000元。合作社负责人表示:“有了保险兜底,我们经营更有底气。”

除财产损失外,人身伤害也被纳入保险范围。临岐镇审岭脚村一村民遭“野山羊”撞伤,保险公司协助准备理赔材料,最终赔付6744.67元,家属连连称赞:“政府的政策好,保险服务也贴心。”

据统计,四年来该保险累计投入保费260万元,受理案件616件,完成理赔497件,赔付金额213.86万元。其中人身伤害案件67起,赔付24.51万元;农作物及财产损失430起,赔付189.35万元。现场查勘率超92%,多数案件通过快速理赔机制解决,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。

淳安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既补偿了群众损失,也减少了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冲突,成为生态保护工作的“减震器”和“稳定器”。这一创新机制不仅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形象,也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供了实践样本。

来源:淳安县林业局

编辑:李圣薇

初审:李燕

审核:苑铁军

信息与知识分享平台
基于现代网站理论和E-file技术构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