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草动态 | 全国首张“草票”在包头市发布
2024年1月,包头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“草票”制度试点,一年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确定了试点区域,完成调查摸底,形成《包头市草票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《包头市达茂旗“草票”试点落地方案》,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,洽谈合作意向,遴选发行单位与嘎查村集体、牧民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入股形式和收益分配,开展价值核算,测算量化草票数量,建立了发行、流转、增值、质押等全流程运行机制,基本构建草票工作体系。12月6日,在达茂旗举办了以“绿色‘草票’碳汇达茂”为主题的“草票”签约发行仪式,正式发布了全国第一张具有生态产品价值的“草票”。
所谓“草票”,是草原资源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票面化的凭证。在遵循自愿投资、平等协商的原则下,国有企业与嘎查村集体、农牧户通过共同经营、经营权流转等方式进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牧业可持续经营,依托创造的利润,面向嘎查村集体、农牧户及社会资本制发的经济权益凭证,以实现草原资源资产化、资产资本化、股权草票化、牧民股东化。
探索推动“草票”制度试点的实施,一是可提高资源资产的流动性,为解决全民所有草原资源生产经营中草地经营权难流转、资源难变现、质量难提高等问题提供新模式。二是以“草地入股”、“草原变现”、“保底分成”、“托管分红”等多元合作方式,探索出“经营得利、牧户得益、社会得绿”的全民所有草原资源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利用改革新方式,实现草原资源保值增值。三是可丰富草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种渠道。以“草票”为核心,深入探索由草原碳汇、防风固沙产品价值形成的草原“碳票”“沙票”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。
编辑:何 旭
一审:何 旭
二审:王 璐
三审:许志辉